湖北省宜昌金东方助学基金会简介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教育日益呈现出多元化和优质化需求,而一个不容回避的社会现实是,还有一部分家庭,尤其是偏远山区的农村家庭,因种种原因家境还不富裕甚至很贫寒,这一批家庭的孩子在求学的过程中还很艰辛,有的迫于生计不得不过早结束学业,有的为养家糊口提前肩负起家庭重担,更有因家庭变故而债台高筑生活尚且难以为继的,接受完整的教育对他们来说便只是一种奢望,这样的家庭便步入一个教育缺失与家境贫寒互为条件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中。

耳闻目染这些孩子们的不幸,唯有同情而无所作为,显然乏力,唯有付诸行动才有改变的可能,金东方教育集团目前并不具备雄厚的经济实力,但秉承“办学回报社会”的不变初衷,我们希望以一种常态的公益方式将爱心助学活动固化下来,一来时刻鞭策和提醒我们自己肩负着一份圣神的社会责任和使命,二来真心实意资助贫困孩子获得受教育机会,帮助他们用知识改变命运,这就是也永远是我们成立基金会的不变宗旨。

在此背景下,由金东方教育集团总裁石少波先生、金东方教育集团董事余君波先生作为第一发起人,首期注资200万元,向湖北省民政厅申请注册成立“湖北省宜昌金东方助学基金会”,特聘宜昌市教育局原任局长王道本局长担任首届理事长。金东方教育集团总裁石少波先生为副理事长,湖北吉星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余君波、泰江置业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干晓明、金东方教育集团副总裁严传琴、金东方教育集团副总裁黄海军等为理事,原金东方初级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曾凡新担任首届秘书长,聘请伍家区审计局局长徐宗杰、西陵区教育局副局长冯发柱、伍家区教育局副局长杨英友为监事,办公地点为金东方教育集团三楼。

2012年12月1日,基金会筹备工作正式启动,2012年12月11日获得宜昌市教育同意批复,2013年1月6日获得湖北省教育厅同意批复,2013年1月11日获得湖北省民政厅行政许可并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至此,基金会所有成立手续均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完毕,湖北省宜昌金东方助学基金会正式成立。

基金会的宗旨是:为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贡献力量,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助人为善之美德;帮助现阶段家境贫寒、经济困难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学生顺利完成基础教育阶段学业;奖励为民办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更好地调动广大民办教育工作者和贫困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宜昌民办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有:资助家境贫寒、经济困难的有理想、有抱负的基础教育阶段学生;奖励为民办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和优秀管理者。

资助对象的确定,由基金会专职人员依照一定程序,每年在宜昌市范围内确立30名左右家境贫寒、品行端正、心理健康、资质聪慧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在金东方教育集团就读初中,直到高中毕业。

资助方式,对于被选定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基金会全额提供就读金东方学校六年的全部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此三项依据政府部门核批的收费标准全额资助);课本作业本费、校服费、在校生活费(此三项依金东方学校核定的收费标准全额资助)。